中國人權律師團聲明:強烈譴責中共當局近期大規模抓捕錫安教會、太原郇城教會牧師、傳道及信徒,進行宗教迫害的行為(中英文)
2025年10月9-10日,廣西北海警方主導、在多省同步大規模抓捕「錫安教會」牧師、傳道人及信徒,我們對此的表示強烈關切與嚴正譴責。此次行動規模空前,組織嚴密,顯示這已非單一執法行為,而是針對具有一定規模家庭教會的系統性打壓。
據悉:「目前已知(但不限於)開始抓捕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西北海、重慶、嘉興、深圳等地,被捕人員包括牧師、傳道、教會神學事工的負責人和教會財務。其他牧師傳道家門口或街道上正在陸續出現數量不等的警員。有的牧師被不停地打電話,有的被堵在家裡。有教會的重要同工在老家被捕。直至此時此刻,抓捕仍然在進行中。」
多名牧師深夜被帶走,未出具任何法律文書,家屬和律師均被拒絕探視,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程序保障。
10月12日,太原「郇城教會」主日聚會尚未結束遭受衝擊,十多位教會傳道、同工被帶走,截止13日下午4點,包括安彥魁傳道、趙維凱、張乘豪、王應傑等11位傳道和同工被行政拘留15天。
這兩起發生在中國東南和西北的基督教家庭教會受衝擊、迫害的事件,表明了中共當局對非官方教會的新一輪大規模打壓,基督徒的信仰自由在中國遭遇全面壓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該憲法性權利不僅意味著在內心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當然包括實踐宗教信仰自由的自由,不論公開、私下,不論線下或線上,均有宗教聚會的自由。
中共當局和中國政府無權告訴人們信什麼,或不要信什麼,也無權指導信仰者根據自身信仰而採取的宗教集會方式。
中國亦已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承諾保障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將和平聚會與牧養活動定性為「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顯然違反憲法與國際人權義務。
我們特此聲明並呼籲:
1.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拘押的錫安教會、郇城教會的牧師、傳道、信徒;
2.公布所有被拘押人員名單、拘押地點及法律依據;
3.停止以「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