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6 12 月

黎智英涉香港國安法大事記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觸犯香港國安法案件今天裁決,法官裁定他各項罪名成立,待黎智英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

以下是黎智英(Jimmy Lai)涉香港國安法大事記:

–2019年反送中抗議:黎智英支持2019年的反送中抗議,這項抗議活動是針對香港政府提出的引渡條例修訂。

–2020年8月被捕:2020年6月30日深夜港區國安法實施,同年8月10日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罪拘捕。同日逾200名警察搜查香港蘋果日報大樓,黎智英被鎖上手銬帶返大樓調查,消息震驚國際,後被保釋。

–2020年12月保釋被撤銷:香港法院撤銷黎智英的保釋,他被重新拘留,自此一直還押等候審訊。港府起訴他違反港區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是香港被控此罪的第一人。

–2021年2月: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點名黎智英等人是「反中亂港分子當中的極端惡劣者」,要求依法給予嚴懲。

–2021年起法院連番判刑:4件未經批准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此後黎智英陸續被控與其前私人助理賽門(Mark Simon)及涉「12港人案」的李宇軒等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與「蘋果日報」報社其它高層另被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2022年12月:涉國安法案原訂開審,黎並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出庭辯護。港府律政司兩度上訴被法院駁回後,香港特首李家超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案件一再延後審訊。

–2023年12月開審:自黎智英2020年被捕後,案件一波三折,事隔3年後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2024年7月:香港法庭判所有控罪全部表面證據成立。

–2024年11月:黎智英出庭作供。共作供52天。

–2025年8月28日:歷時156天審訊,黎智英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在庭上宣布押後裁決。

–2025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待黎智英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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