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国安法案15日上午裁决,其3项控罪,包含2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与1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成立。陆委会对此表达极度遗憾与痛心,并且严厉谴责港府以政治迫害自由人权,呼吁中共及港府立即释放黎智英。
陆委会15日午间发布新闻稿表示,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遭香港国安法定罪,陆委会严厉谴责港府利用国安恶法箝制言论、新闻自由,政治迫害民主人士。
陆委会指出,黎智英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后,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关押迄今长达5年,有违司法正义。国际社会及人权团体高度关切案件发展,多次呼吁停止迫害并释放黎智英。如今其遭定罪,台湾与国际社会均感到极度痛心与失望。
陆委会表示,言论、新闻自由为国际公认的普世价值,此次判决如同向世人宣示,香港的自由、民主及司法独立已遭蚕食鲸吞。港府一直强调向世界「说好香港故事」,然而再多故事也无法掩盖打压言论自由、迫害民主人士的事实。
陆委会表示,我们呼吁中共与港府应立即释放黎智英,并停止迫害打压民主人士,还给港人「基本法」所承诺之自由权利。
黎智英案是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首宗勾结外国势力案件。15日宣布裁定结果后,法庭预计下月进行书面求情后,再作判刑。据港版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煽动罪」在「23条立法」后增至最高可处7年监禁,如涉及勾结外国势力,还可加刑至10年监禁。
黎智英在2020年8月首次因违国安法被捕,同年12月起被还押,至今已在狱中超过1800天。他日前刚在狱中度过78岁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