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30 12 月

強盜性侵犯侵入民宅洗劫名牌包 還好女屋主不在家

許凱淳出獄後在台南侵入住宅行竊,台南地院依加重竊盜判刑8月。(記者王捷攝)

許凱淳出獄後在台南侵入住宅行竊,台南地院依加重竊盜判刑8月。(記者王捷攝)

犯強盜性侵服刑12年半的男子許凱淳出獄後,今年3月竟侵入住宅,所幸年輕女屋主不在家,許男偷走多的名牌包、證件與現金,當時監視器沒發現他的身影,直到數月後比對出指紋才函送,台南地院依加重竊盜判8月徒刑。

2012年當時約20歲的許凱淳,搶走41歲女子的皮夾,並試圖性侵,被害人大喊自己這麼老了,還要性侵她,最後許男改用手指侵害,經花蓮地方法院判刑12年6月。

前年7月30日許凱淳出獄,今年卻到台南隨機侵入住宅,他進入狹窄、陰暗的防火巷,看誰家的門窗沒有鎖,接著就進入屋內,警方指出,他不只在台南犯案,經調查全國各地都有犯案足跡。

女屋主發現家裡的名牌包、現金失竊,向警方報案,但是當時並沒有留下任何監視器影像,不過警五分局的鑒識人員,在現場採集到指紋,經過數個月比對出身分,但因許凱淳居無定所,通知不到,將全案函送給台南地檢署。

檢方主張,許男在重罪服刑結束不久即再犯,符合刑法累犯要件,請求加重其刑,許男也在法院審理中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許男侵入住宅行竊,而且他之前犯下重大性犯罪,刑罰執行完畢不久又再犯,要特別預防,雖然許男表示願意賠償損失並請求調解,但實際上未到場參與調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8月。

警方呼籲,住透天厝的住戶大多有一側面對防火巷,要時刻注意門窗是否上鎖或是遭到破壞,避免被歹徒盯上。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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