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引頸期盼跨年夜的煙火秀,但是捷克基於保護環境與動物福祉的考量,官方已不再舉辦大型跨年煙火,且全國有多個區域被列為禁放煙火地點,煙火銷售也受到更嚴格的限制。
長久以來,煙火一直是跨年慶祝活動的重要元素。然而,煙火對環境與動物所造成的壓力,正逐步影響全球各國的相關法規,捷克也不例外。
捷克官方近年來不再舉辦大型跨年煙火秀。此外,根據捷克12月實施的新規定,全國有更多被列為禁止燃放煙火的地點,包含醫院、安養院、托育中心、動物收容所、動物園與畜牧設施周邊250公尺範圍內,以保護病患、長者與動物在內的弱勢族群。
捷克農業部發布的全新互動地圖顯示全國受限區域。機關建議,在計劃放煙火前先查閱地圖,因受限區域可能會隨新設施或既有設施的變動而更新。
據布拉格國際廣播電台(Radio PragueInternational)報導,環境部發言人克雷伊奇(Veronika Krejčí)表示:「目前這些地點250公尺範圍內已全面禁止燃放煙火。這項規定有助於降低噪音與空氣污染,同時減少受傷與火災的風險。」
捷克動物福利協會Zvířátkov創辦人蒂哈(JanaTichá)表示,她對這些改變感到欣喜,過去煙火在她的動物圍欄附近燃放,對動物造成極大幹擾。
蒂哈說:「馬特別脆弱,因為牠們很容易受驚並傷到自己。一旦受驚,根本沒有圍欄能阻止牠們失控奔跑。你只能盡量提前準備,但如果農場來了新動物,跨年夜就必須有人留守,隨時準備在發生狀況時立刻應對。」
煙火法規的另一項重大變革為銷售方式。市集攤位與臨時販售點現在僅能販售最低等級的F1類煙火,例如拉炮、仙女棒與地面旋轉煙火,且購買者須年滿15歲。
貿工部代表科雷茨(Jakub Korec)說明,關於F2類煙火,如小型火箭與爆竹,「目前已禁止在市集攤位、臨時棚架或類似場所販售這類產品。銷售僅限於專門店鋪,這樣才能更有效地檢查購買者的年齡與技術能力。」
購買F2類煙火的最低年齡為18歲,至於購買F3類產品,如威力更強、組合式的煙火,也須滿18歲。自明年7月起,F3類煙火將僅限具認證技術資格的人士購買與使用。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