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 12 月

羅大美遇害案二審明日開庭!家屬透露審判後計劃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庭通知書,網紅羅大美遇害案二審將於12月5日開庭審理,引發關注。12月3日,羅大美的妹妹小尚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哥哥遇害兩年多仍未下葬,她和父母去殯儀館悼念哥哥,「我們告訴他二審要開庭了」。其還透露,兇手用哥哥的花唄花了2.5萬元,也是由家屬償還。

羅大美遇害案二審明日開庭!家屬透露審判後計劃

羅大美。

家屬希望認定三人均系主犯

南都此前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金生、楊恆與被害人尚某鋒(網名「羅大美」)三人時有交集。余金生在與尚某鋒交往過程中,知道尚某鋒系「網紅」且比較有錢,因自己長期賭博急需用錢,便與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楊恆多次商議搶劫、勒索錢財。

2023年7月初,楊恆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約見尚某鋒未果。7月5日晚,楊恆再次通過微信將尚某鋒誘騙至余金生住處後離開,余金生誘騙尚某鋒並將其手腳捆綁控制,夥同沙玉姣駕駛車輛將尚某鋒轉移至南召縣南河店鎮桑樹坪村其親戚閑置的平房內,期間多次對尚某鋒進行威脅、恐嚇,脅迫尚某鋒向沙玉姣轉賬二百餘萬元。

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與尚某鋒獨處期間,採取用衣服勒頸部、短刀割刺頸部等方式將尚某鋒殺害,並將屍體掩埋於紅薯窖內。作案後,余金生、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陽,將作案刀具、塑料膠帶、繩子及尚某鋒所穿衣物拋棄。7月7日下午,余金生返回掩埋屍體現場,對掩埋尚某鋒屍體的紅薯窖再次填埋。

南陽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余金生、沙玉姣、楊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余金生在搶劫被害人財物後殺人滅口,其行為又構成故意殺人罪。余金生主動提起搶劫犯意、預先準備作案工具、指揮策劃並具體實施搶劫;沙玉姣積极參与預謀並實施了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賬戶、作案後毀滅罪證等行為,二人在搶劫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楊恆事前參與預謀搶劫,誘騙被害人至余金生住處,但未參與後續搶劫及分贓,在搶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系從犯。

據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恆有期徒刑十三年;對三被告人依法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附加刑,並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

宣判後,羅大美的妹妹小尚告訴南都記者,家屬已向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抗訴申請書。

抗訴申請書顯示,家屬認可對余金生判處死刑,但不服該判決的部分內容。家屬認為,楊恆不屬於搶劫罪中的從犯,在搶劫過程中,余金生、沙玉姣、楊恆共同預謀、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共同實施犯罪,均系主犯。

12月3日,小尚向南都記者表示,二審開庭當天,她和父母都會參加庭審,上述訴求不變,「我們希望楊恆也被認定為主犯,並且對死亡結果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計劃二審宣判後回老家安葬

12月3日,小尚和父母去殯儀館悼念羅大美,「隔著大門,看不到什麼」,更多是寄託家人的哀思。

她稱,司法部門此前建議家屬先保留羅大美的遺體,所以他遇害兩年多來,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家人計劃遲點讓羅大美在老家入土為安,「目前我們希望先等二審結果出來,之後考慮再選地方,準備把他帶回老家」。

小尚至今仍記得,2023年7月5日,她與哥哥遇害前見了最後一面,「他白天回來的,跟我說了幾句話,問我錢夠不夠花,最後還給我轉了一千塊錢」。

羅大美幾乎每月都會給小尚轉兩三千元的生活費,承擔了她上學期間所有開支,「哥哥說父母賺錢不容易,讓我不要問爸媽要生活費」。

7月6日晚上,哥哥鎖了朋友圈,小尚看到後覺得挺奇怪,「我主動給他發信息,問他是不是心情不好,又說了家裡抄燃氣要交費,他回了我兩句,不要管,我這邊有點事,別發信息」。

她還透露,哥哥的手機目前作為證物一直在司法部門,「我們這邊有他的備用手機,可以登錄社交平台去查詢一些信息,包括轉賬記錄,都是在備用手機上查詢到的」。

在羅大美遇害後,兇手曾繼續用其支付寶花唄花了2.5萬元。小尚稱,這筆錢後來由家屬償還,「賬戶凍結後,我們存了幾萬元,扣掉了這筆錢」。

一家人的生活按下暫停鍵

哥哥遇害後,小尚一家的生活按下暫停鍵。小尚一邊要兼顧讀研,一邊要為哥哥的案子奔走。家裡也斷了主要的經濟來源,父母以十多畝地的耕作為生,種植了花生、紅薯、小麥等農作物,收入微薄。小尚稱,自從哥哥遇害後,父母一有空就往地里跑,「不然每天坐在家裡很崩潰」。

很多網友呼籲,讓小尚帶著父母直播帶貨減輕經濟壓力,她表示暫時不考慮。「我們出現在網上,只是為了儘可能傳遞受害者家屬的聲音,為哥哥這個案子出一份力」。

小尚介紹,羅大美的所有遺物都保留了下來,包括衣服、頭飾等物品都在打包後,「完完整整放在家裡」。她現在還喜歡穿著羅大美的衣服去學校或直播,「表達一種思念」。如果想哥哥了,就看他之前的視頻和兩人的聊天記錄。

哥哥對自己的關心,回憶起來歷歷在目。小尚記得,有一次,哥哥在另一個城市打工,他專門下午跑回來,帶著小尚在城裡逛街買了兩件衣服,「他當天就走了,沒來得及回村裡的家」。小尚哽咽道,「跑了那麼久的路程,只是為了回來帶我買兩件衣服」。

讓她遺憾的是,「哥哥從小到大一直在對我付出,我還沒回報他,就永遠失去了他,以後再也不會有機會了。」

她說,接下來會繼續關注哥哥的案件,並照顧好父母,「我現在能做的只有這些,盡全力為他的生命討回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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