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思位律师就其被非法判刑提出刑事控告和申诉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0月15日,本网获悉:2025年10月13日,卢思位律师在蔺其磊律师陪同下,前往成都市检察院和成都市中级法院,就他的案件提出刑事控告和申诉,控告办案人员徇私枉法罪,这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之一,但成都市检察院以最高检没有具体规定为由,拒绝接收卢律师的控告材料,甚至连最基本的收取材料的凭证都拒绝出具。成都中级法院程序性的给了卢思位一份回执。
卢思位是中国知名人权律师。2023年7月28日上午,卢思位在老挝准备登上一列开往泰国的火车时,被老挝警方逮捕。其原定行程是在泰国搭乘班机前往美国与家人团聚。2023年9月,卢思位被老挝政府遣返中国,随后被中共当局关押,后被取保候审。2024年10月10日,卢思位再遭抓捕。2025年4月18日,卢思位被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判刑11个月,罚金一万元。2025年8月5日刑满出狱。
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卢思位,男,1973年1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58219730109XXXX,联系电话13558826965。
被控告人如下:
一、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承办控告人涉嫌偷越国(边)境一案的所有警察、法制科科长、分管局长、局长,包括但不限于李军、李舸、洪学均、张晨璐、刘洋、陈昌全等;
二、成华区检察院检察员余大志、王敏眉、赵浩明,以及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
三、成华区法院法官黄洁、范灵、谢思源以及分管刑事的副院长、院长;
四、成都市中院法官张燕、江建、李抒璟以及刑庭庭长、分管刑事副院长、院长;
五、成都市检察院办理控告人案件的二审检察员(名字待查),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
控告诉求:
一、追究具体承办人员的刑事责任,所有承办人员涉嫌罪名为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
二、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给予降级、撤职等处分;若分管领导故意指使、逼迫承办人员对控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