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中國東北大學學生數月前墜入內蒙古選礦廠浮選槽而喪生,事故調查報告今天公布,建議對42人追責問責,包括對一名地方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給予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處分。
東北大學6名學生7月下旬在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烏努格吐山銅鉬礦選礦廠參觀學習時,因格柵板脫落墜入浮選槽溺亡,另有1名老師受傷。參加現場實習的共有51名學生和4名老師。
官媒新華社今天報導,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透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問詢談話、檢測鑒定和分析論證,認定這起事故為一起大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報告指出,按照實習計劃,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55名師生進入中金內蒙古礦業選礦廠三系列浮選車間現場學習。人員站立的1號浮選機浮選槽上方格柵踏板脫落,一名老師和6名學生共7人墜入浮選槽內。
報告稱,直接原因是事故區域安裝的格柵踏板小於設計尺寸,加裝的支撐槽鋼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鋼結構焊接要求,焊縫長期處於潮濕環境中鏽蝕嚴重,人員偏離安全路線聚集在作業平台,人群荷載超過槽鋼與主梁連接處的焊縫承載力,致使槽鋼和格柵踏板突然脫落,人員墜入浮選槽因礦漿淹溺窒息而死亡。
調查報告稱,事故發生單位現場安全管理粗放混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隱患排查治理流於形式、選礦廠建設期間管理不規範;實習帶隊教師風險意識不強、實習安全預案缺乏針對性。
報告也指事故相關單位存在違規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工程、督導檢查和監管不力、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等問題;相關監管部門存在未有效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統籌安全和發展不夠、監督管理失察。
報告建議對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中金內蒙古礦業4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中金集團及其所屬企業27人分別給予撤銷中共黨內職務、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降級、記大過、行政處罰、誡勉處理;對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6名人員分別給予警告處分、誡勉處理、批評教育並作出書面檢查。
報告還建議,對內蒙古新巴爾虎右旗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對新巴爾虎右旗政府兩名副旗長和呼倫貝爾市礦山安全監管局局長、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共4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政務記過、政務記大過處分。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