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案,今日上午10點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宣判。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項控罪,包含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與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並指黎智英是案中主腦;黎得知定罪後表現平靜。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與其他被告一同求情,需時4天,並指會就判刑儘早訂下日期。
現年78歲的黎智英面對3項控罪,其中他和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罪,黎另單獨面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案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首宗勾結外國勢力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綜合香港01、BBC報導,法官表示,判決書長達855頁,不會讀出整份文件。法官指黎長年對中國怨恨,經常以協助香港人作為借口;並指黎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足為信。法官又指,黎智英動搖中共管治意圖從沒改變,即使國安法之後,仍以隱晦方式進行。
據報導,法官先闡述黎與美國和台灣的關係。他們認為黎的助手Mark Simon在背後致力為黎做事,安排與華盛頓官員會面,又形容Mark Simon是神秘人物在美遊走,為黎爭取支持。法官亦認為黎有串謀「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等,請求外國制裁。
法官指出,2020年5月,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在其證供提及,當時國安法即將實施,所以黎智英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根據張劍虹所講,黎曾向其提及,希望美國總統、副總統為此向中國實施制裁。
法官又指,法庭在分析共謀者證供時,知道他們有動機說謊,因此法庭很細心地看有無文件支持他們證供,而案中有充足證據,他們經過辯方深入盤問,證供亦沒有動搖。最後裁定黎及蘋果日報的3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
黎智英在2020年8月首次因違國安法被捕,同年12月起被還押,至今已被關押超過5年。此案開審於2023年12月中旬,直到今年8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審訊長達156日。
此案宣判當日正庭與7個延伸庭,合計共有507個公眾席開放旁聽,另外還將設置116個記者席,反映社會關注度之高。
15日上午,黎智英妻子李韻琴與幼子黎順恩、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前社民連成員曾建成、前香港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均現身法庭外,準備進入法庭旁聽。美國、英國、加拿大等駐港領事館亦派代表到法院輪候旁聽席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