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 1 月

補充役也想閃兵!苗栗男逾期5日不入伍遭判刑

補充役也想閃兵!苗栗男逾期5日不入伍反遭判有期徒刑。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補充役也想閃兵!苗栗男逾期5日不入伍反遭判有期徒刑。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苗栗縣一名25歲男子阿安(化名),明知已收到補充兵營區徵集令,應於去年1月前往台中成功嶺入伍,不料阿安竟「放鴿子」未報到,連公所人員致電其女友催促未回應,經苗縣府函送偵辦後。苗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阿安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需付出12萬元的代價,為閃避補充兵役付出慘痛代價。

判決書指出,阿安為應受補充兵現役徵集之人,苗栗縣政府於2024年12月核發補充兵徵集令,阿安應於2025年1月6日早上至苗栗火車站集合,搭車前往台中成功嶺服為期12天的補充兵役。

里幹事送達徵集令至阿安住處先由其祖母簽收並轉告,公所職員更在入營前夕及當天早上,兩度致電阿安女友,請其如實轉達入伍資訊,但阿安仍想閃兵,無故未按期報到,且逾入營期限超過5日仍未現身,苗栗縣政府隨即函送偵辦。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阿安過去曾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判刑,2023年才執行完畢,未料5年內又再犯妨害兵役案件;法官審酌後認為阿安怠於履行義務,妨害國家兵役管理,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阿安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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