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一公务员控诉信
核心提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就要坚持为了人民利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就要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我叫张玉花,女,出生于1979年6月,大专文化程度,在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政府工作,是2003年考录的公务员。2011年12月,我在单位编制册和编制系统里的信息被当时管我们单位编制册的唐某山篡改为:张玉花,男,身份证号:152222197901284XXX。照片也不是本人的。这个信息不是我的信息。我的正确信息是:张玉花,女,身份证号:152222197906262XXX。照片也被改成别人的照片!
2019年8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重新录编制时,单位会计告诉信息错的事,她给改的编制。2019年9月,我通过自治区第四巡视组得的副主任科员待遇。
2020年6月,公务员普调工资,我的档案工资有问题没涨工资;2020年8月开始,我通过多家媒体反映此事,有关领导不管。
2020年11月4日,通过打电话找到上级巡视组。11月16日,盟里王领导通过我单位领导白某某让我写不在网上乱发帖子的承诺书。当时白某某说:“我也很无奈跟你说这事情呢!”
2020年11月18日,盟信访部门把上级巡视组的案件移交给科右中旗处理;11月20日,旗里由青主席组成的调查组来我单位。在我单位纪委巡查办主任韩某某说:“这文件上也没有说你的编制丢了,就是写着信息不符。唐某山说没有篡改你的编制,他管以前就丢了,他就是小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