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7 12 月

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新华社报导,决定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5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同时,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图为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址...
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图为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址。(本报系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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