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婦聯、司法部聯合發布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則男子發現13個月大的女兒非自己親生,要求和妻子離婚並返還養育費用的案例。
案情顯示,2022年5月王某甲(男)與李某(女)登記結婚。2023年12月兩人生育一女王某乙,此後李某到外省打工,王某甲獨自撫養女兒。2025年1月王某甲懷疑王某乙非親生子女,通過親子鑒定確認該事實。
2025年3月王某甲提出離婚,雙方就王某乙撫養權歸屬及養育費用等事宜爭執不下產生糾紛。該糾紛信息被轄區網格員排查發現,上報「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應用,迅速通過「三級治理中心」分流至「重慶調解在線」,經當事人同意,由重慶市某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啟用「重慶調解在線」應用,聯動多部門,以「四位一體閉環模式」化解糾紛,實現法理、情理與數字賦能的深度融合。調解員在手機上收到委託調解信息後,第一時間通過「重慶調解在線」系統為案件建立電子檔案,將親子鑒定報告等證據材料上傳,實現證據材料「一鍵歸檔、隨時調取」。考慮到李某身處外省、無法當面溝通,發起跨域協作申請,同步聯動「一鎮街一法官」線上指導,藉助數字應用數據共享功能,快速對接區婦聯、民政局、派出所等單位,核實雙方婚姻狀況、子女撫養現狀,其中,保障王某乙權益是首要任務。
首次調解採用「重慶調解在線」遠程調解功能,王某甲與李某分別通過手機、電腦接入會場。初期雙方情緒激動,相互指責,調解員當即轉為「線上背對背」溝通,通過實時共享功能,向王某甲推送相關法條及相似案例,讓其清晰知曉自身權利與義務;同時聯繫區婦聯幹部加入視頻連線,呈現王某乙渴望母愛的留言,告知李某應當承擔撫養責任,逐步緩解雙方對立情緒。
針對雙方爭議的法律問題,調解員通過「重慶調解在線」法律法規檢索功能,輸入關鍵詞,快速調取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條款及司法解釋,結合應用推送的相似案例,在線向雙方精準釋法。一是王某甲非王某乙親生父親,沒有撫養義務,李某作為親生母親應當履行監護和撫養責任;二是王某甲此前養育王某乙支出的相關費用可依法主張返還。同時,法官通過信息平台線上介入,對法律適用問題進一步答疑,打消雙方的法律認知偏差。針對李某擔憂的經濟壓力,婦聯幹部告知其可申請異地幫扶,為其解決後顧之憂。
經過多輪線上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向。調解員依託「重慶調解在線」的調解協議模板,結合案件實際快速修改關鍵信息,一鍵生成標準調解協議:一是王某乙隨母親李某生活,王某甲亦不需要支付撫養費。二是李某需向王某甲賠禮道歉,王某甲念及夫妻之情,不再要求李某返還此前養育王某乙支出的相關費用。
糾紛化解後,調解員通過應用「案件跟蹤」功能發起線上回訪,了解到協議已履行到位且未發生新的糾紛,雙方表示滿意。同時聯動區婦聯對接李某所在地婦聯,藉助應用共享回訪記錄,持續跟蹤王某乙的生活與心理狀態,確保各項幫扶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