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5 12 月

大陆成都住宅区命名 禁用「中央」、「欧洲」等「夸张用语」

大陆四川成都市23日印发《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批准管理办法》,明确小区(指楼盘、住宅社区)名称批准要求、命名、更名批准程序、监督管理等事项。管理办法中,要求住宅区、楼宇要停用夸张用语,禁止使用「万国」、「宇宙」、「天下」、「中央」、「欧洲」等刻意夸大的词语。

陆媒「红星新闻」24日报导,该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住宅区、楼宇命名的禁止性、限制性要求,包括「政治与文化底线」,如严禁使用损害国家主权、民族尊严、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词语。

另外,禁止使用人名、外国地名及其简称;也禁止使用具有特定政治色彩的词语、帝王称谓、官衔、职位等词语;原则上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商标名称,防止变相广告和侵权;同时,也禁止使用「万国」、「宇宙」、「天下」、「中央」、「欧洲」等刻意夸大的词语;一般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确需使用者,应有充分理由并严格稽核。

相关规定也提到,原则上不得使用外文音译命名。确有必要使用时须说明原因,「并确保外文原意健康、中文名称无不良含义且不产生歧义」,至于使用「世博」、「奥林匹克」等「国家明令保护的标语、文字」,须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规定还要求,若要冠以成都市行政区划名或区、片名者,实际位置应在该区域范围内。同时,避免重名同音,并禁止通过简单增减「大」、「新」、「成都」等字词,而造成名称混淆。

在用字规范上,要求名称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避免生僻字,停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阿拉伯数字和标点符号;推行负面清单,明确建立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的名称禁止或限制使用。清单外的名称也需符合含义明确、健康、名实相符的原则。

四川成都天府新区的1处社区,示意照。(中新社资料照)
四川成都天府新区的1处社区,示意照。(中新社资料照)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