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3 12 月

大陆新法!明年起网路聊天传不雅照或影片可处15日拘留

还记得今年7月轰动一时的「南京红姐事件」吗?一名38岁男子长期男扮女装诱骗数百名男性发生性关系,并偷拍与对方的性爱影片贩售牟利 。当时红姐的影片在网上疯传,不过根据中国大陆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来即使是在一对一私人聊天中发送不雅照片或影片,一旦遭举报查实,最高将面临15日拘留。

中国大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第80条明订: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前款规定的淫秽物品或者淫秽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南方都市报指出,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删除传播场景的限制,将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所有行为均纳入规制范围,无论传播对象是多人还是单人、场景是公开还是私密,只要实施传播行为并被查证属实,即可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亦即新法实施后,即使是在微信等通讯软体中一对一私人聊天中发送不雅照片或影片,一旦被举报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报导并称,从过去广东审理的多起涉网路淫秽信息传播案件来看,若聊天群的群主管理不力,放任群内成员传播淫秽信息也难逃责任。而当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或具有牟利目的时,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根据大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获利人民币5,000元以上即可定罪,获利人民币3万至5万元以上即属「情节严重」,将面临更重刑罚。

值得关注的是,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特别规定,淫秽物品或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南方都市报表示,这一规定与中国大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相呼应。在大陆近期的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追责力度已充分体现这一导向。

2025年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宗典型案例中,行为人冯某向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影片,最终被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根据中国大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1月1日起,即便是一对一传送类似「南...
根据中国大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1月1日起,即便是一对一传送类似「南京红姐事件」的不雅照或影片都将受罚。(图/取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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