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姓郵差騎機車行經芬園鄉彰南路,被1棵倒塌的黃花風鈴木砸死。(記者湯世名攝)
彰化芬園鄉前年發生一起震撼地方意外,孫姓郵差騎機車執行公務途中,突遭路旁倒塌黃花風鈴木壓死,事後孫母提起國賠卻遭主管機關公路局拒絕,甚至被指「雨天出勤也有過失」引發嘩然,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公路機關管理有欠缺,判應國賠146萬餘元。
49歲孫姓郵差平日為人熱心,送信之餘總不忘關心長者、協助鄰里,在地方人緣極佳,事故發生後,告別式當天,郵局、工會及地方人士數百人到場送行,車隊繞行他生前服務的街道,經過家門時,老母親哭喊「我的心肝子」,場面令人鼻酸。
孫母主張,兒子於2024年4月26日依職責騎乘郵務車送信,卻因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管轄的路樹倒塌喪命,顯見樹木維護、風險管理有重大疏失,依法向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請求國家賠償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21萬餘元。
然而,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抗辯,路樹均有定期巡查,倒塌原因為地震、降雨與風力等自然因素所致,屬不可抗力;即便須負責,也主張應扣除已發放的喪葬補助,甚至指稱孫姓郵差「雨天仍出勤,也有過失」。
法院勘驗事發影像與氣象資料後指出,當日最大風速僅屬蒲福風級5級,尚不足以造成健康樹木連根倒塌,研判樹根早已不穩,並非不可抗力。
法官並強調,國家賠償采無過失責任,只要公共設施管理欠缺即應負責,與是否已委外巡查無關;此外,喪葬補助與國賠請求權性質不同,並無相互抵扣問題,且郵差雨天執勤亦屬依法履職,不構成過失,因而作出上述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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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姓郵差遭倒塌的黃花風鈴木砸中,經搶救仍因傷重不治。(資料照)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