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9 1 月

涉诈助理费被判刑 林颖孟二审泣诉:若时光倒流不会蹚浑水

前台北市议员林颖孟(中)。(资料照,记者方宾照摄)

前台北市议员林颖孟(中)。(资料照,记者方宾照摄)

前无党籍台北市议员林颖孟被控议员任内,诈领助理费26万多元,台北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刑3年8月、又依图利罪判5年8月徒刑,另,林颖孟前男友叶曜彰亦被依图利罪判5年8月;上诉后,高等法院今开庭审理,林颖孟泣诉,从政绝非为了污钱,若时光倒流,不会再蹚浑水。

检方起诉指出,林颖孟2018年12月25日开始聘用杨姓助理,2019年9月杨请辞,林颖孟同年9月28日起资遣,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应发给杨姓助理资遣费,她却免除支付资遣费用,2019年10月仍登载杨姓助理为公费助理,向台北市议会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劳工保险及劳退机关提拨补助款等共新台币3万5563元,直到同年11月间才办理杨姓助理停聘。

检方查出,林颖孟亦聘雇叶曜彰为公费助理,薪资由叶曜彰领取供2人支配使用;叶2020年3月31日成立米达克公司(行销公司),无法继续受聘为公费助理,2人竟将公司新聘雇员郭姓女子充作议员公费助理,以分摊公司成本,总计诈领23万1656元。台北地院去年判林颖孟、叶曜彰各判处5年8月徒刑。

高院今开庭审理,检察官声请叶曜彰当证人,询问是否有给郭女薪水或报酬,但叶曜彰说,只有给对方加班费,并说郭女是由林颖孟单独聘用,但有在米达克公司另外做工作,若是下班时间做则会另外算加班费用给她。

林颖孟则表示,从头到尾都没有答应叶这件事,也不知道郭女有帮叶做事,她甚至一度生气的说:「米达克公司请郭帮忙做事,应该要自己付钱,这不是本来就该做的事吗?她是不可能会答应一起共用员工这件事。」

检察官批评,林、叶两人所说不实在,这就是以诈术骗助理费,虽然叶曜彰二审认图利罪,但所说的根本就没认,请庭上审酌。

辩护律师陈宪裕指出,林颖孟议员的任期共48个月,其中有29个月未达上限,未领取的费用达134万元,且支付助理费是台北市议会,林颖孟从未经手;针对杨姓助理的部分,因办公室主任吴香君告诉林颖孟,杨是主动离职,她根本不知道杨被资遣,因此2019年10月属合法薪资,无图利动机。

林颖孟最后表示,从政绝非为了污钱,如今真心换绝情、死得不明不白,若时光倒流,不会再蹚浑水。法官谕知今年3月5日宣判。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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