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扫地机器人「Roomba」的美国iRobot公司日前宣布申请适用《美国破产法》第11章。该公司CEO加里·科恩(Gary Cohen)16日接受日媒访问,就经营破产的原因表示,「在产品的技术创新方面,落后(中国的)竞争企业4年。」
12月14日,iRobot公司宣布申请适用《美国破产法》第11章,待美国法院批准后,iRobot的全部股份将转让给Roomba的代工方、债权人中国杉川集团(Picea Group)旗下企业,计划到明年2月完成手续、于杉川集团旗下经营重建。
日经中文网18日报导称,科恩接受了日本经济新闻采访。事实上,早在2022年,美国亚马逊同意以包括负债在内约17亿美元进行收购,但美欧的反垄断部门因担心亚马逊在电商领域对其它公司的扫地机器人不利,未批准收购计划,收购于2024年1月告吹。科恩在卸任联合创始人后,于2024年5月就任CEO。
科恩在解释破产原因时表示,收购审查拖延了1年半,再加上多功能产品的开发、尖端感测器技术的采用延迟等判断失误,创新在4年里陷入停滞,被其它企业超过。
据美国市调公司IDC数据,在家用扫地机器人市场,iRobot的全球市占,从2017年的约5成,跌至今年前9个月的7%。全球分额居首位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与居于第2位的科沃斯(Ecovacs)等陆企崛起,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在1台即可完成擦拭地板水渍等功能,也领先于iRobot。
至于进入杉川集团旗下后,科恩表示,将保持Roomba的品牌、各地区的销售体制,并引入中国产品开发速度。他主张将总部功能和行销部门留在美国,以与(其它)陆企划清界限。他也强调,关于Roomba搜集、管理的数据,「现在和今后都不会(保存在中国的伺服器上)」。
科恩表示,今后会持续致力于拓展日本市场,明年春季也会在该市场有新产品。据英国欧睿国际的统计显示,该公司在日本的市占为6成,目前仍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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