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網信辦公開通報了戶晨風、王子柏、郭美美等所謂「網路名人」因為煽動社會對立、炫富拜金、偷逃稅款等行為賬號被關閉的情況。
他們的行為到底造成了哪些深層危害?長效治理該如何精準發力,讓網路空間風清氣正不反彈?央視新聞12月6日發布相關報道及專家解讀。
曾兩次入獄仍宣揚炫富
郭美美再被封禁
郭美美,很多年前因為在網上炫富走紅,被網友們稱為「初代網紅」,她曾兩次入獄,但出獄後,依然不思悔改,繼續走在網路炫富拜金的歧途上,但這一次,她又被中央網信辦點名了。
作為網紅,郭美美的成名時間很早,2011年6月,她因在微博上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虛假身份炫富而受到廣泛關注。2015年9月,因犯開設賭場罪,她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

郭美美在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繼續在網上炫富炒作。
2021年10月,郭美美又因為在朋友圈、短視頻平台銷售添加違禁成分西布曲明的減肥類食品,被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2023年9月,郭美美出獄,但她在網上靠炫富吸粉引流直播帶貨的思路從未改變。她揚言:「我只要自己願意重出江湖,隨隨便便一年能拿一千萬。」

2025年11月,郭美美微博賬號「郭美May努力努力」再度因持續宣揚炫富拜金等不良價值觀被關閉。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網路與信息法室副主任周輝表示,郭美美的社會影響更加惡劣,所以如果能知道相應的賬號就是郭美美復出的話,平台應該採取更嚴格的處置措施,包括在註冊環節果斷地予以拒絕。如果後續發現她仍然延續此前炫富的甚至是違法的行為,可以採取永久封禁的處置措施。
炫富逃稅賣假貨
劣跡網紅「換馬甲」復出
被中央網信辦公開點名通報的網路炫富博主「柏公子」,又名王子柏,以購買各種奢侈品、豪車和名貴服飾而聞名,他25歲生日時更是高調炫富,稱為自己定製了一輛勞斯萊斯庫里南。他的人設就是富有、奢侈,喜歡乘坐頭等艙環遊世界,熱衷於在各國奢侈品門店購物。

王子柏高調炫富、立人設,是為吸粉引流,然後直播帶貨變現。但粉絲在他直播間購買包包後竟發現是假貨,隨即聯合舉報,他的賬號被平台註銷。2020年他更換平台復出後,故技重施,繼續靠炫富吸粉近300萬。
2024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發現,王子柏申報收入與其直播帶貨銷量嚴重不匹配,後查實其偷稅749萬元,最終被追繳稅費、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30萬元?。

就是這樣一個炫富拜金、偷逃稅款、劣跡斑斑的網紅,今年11月,又以「王子柏」的賬號名在平台重新註冊復出,並直播超19次,隨後他被群眾再次舉報,其賬號也再次被關閉。
網紅炫富屬不良信息
與核心價值觀相悖
像郭美美、王子柏這樣的劣跡網紅,其行為到底造成了哪些深層危害?還有很多人追問,為何劣跡網紅換個網名賬號就可以復出直播,故伎重演?
周輝表示,炫富行為是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的行為和現象,且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在《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里,專門規定了一類叫作「不良信息」,炫富的行為就屬於不良信息的一種,應該受到平台的管制。
專家認為,對於一些劣跡斑斑的網紅,網路平台應該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絕不允許此類違法者輕易復出,讓「靠人設圈錢、靠違規獲利」的邏輯得逞。

周輝介紹,根據相關的網路安全法、電子商務法和關於網路直播的相關規定的要求,直播用戶註冊時,平台應當進行實名制審核。如果平台能夠了解到相關當事人有劣跡記錄,或是在黑名單里,就不應提供註冊服務。
網紅謝孟偉目無法紀
穿警服直播帶貨被行拘
「網紅」謝孟偉曾是童星出道,今年9月,他身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在直播間賣貨,不僅目無法紀,還口出狂言,在網友舉報後,被雲南警方行政拘留7天。

在被群眾舉報後,雲南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謝孟偉在拍攝電影休息期間,身著帶有明顯警用標誌的服裝直播帶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
此事發生後,9月謝孟偉的賬號被封禁。作為網紅,謝孟偉此前還利用自身流量帶貨賣酒。

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後確認,謝孟偉售賣的所謂茅台和五糧液均為貼牌勾兌的假貨,在直播間,謝孟偉還賣過15塊錢一瓶的XO。
專家:平台不能為了利益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專家表示,對於粉絲數量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網路名人,因為影響力巨大,更應該對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規範自我,主動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而平台,作為流量經濟的利益相關方,更不能為了利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專家提示,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訂的網路安全法,提高了對網路運營者行政處罰的上限,從原來的1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新修訂的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網路運營者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嚴重後果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或者應用程序、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針對個別網路名人行為失范、炫富拜金,甚至偷逃稅款、賣假貨等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專家建議可以多部門、多平台聯動,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懲處不法行為,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環境。

周輝表示,提高監管執法的協同性和系統性,比如網信部門要和稅務部門等加強聯合執法,針對網路名人存在偷稅漏稅的行為,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另外針對網路劣跡藝人、名人,也需要建立一個國家的、統一的、權威的黑名單,並讓平台及時獲取,在註冊環節就予以及時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