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郊外疑似出現5隻野生狐獴,群起出現後消失,台中市動保處今天表示將追查,如有飼主任其在野外奔跑將依法開罰,違規最高可罰1萬5千元。動保團體說,狐獴放生野外會造成台灣生態浩劫,一定要重視。
台中市動保處表示,目前狐獴並非動保法規定須辦理寵物登記的動物,若作為寵物飼養,飼主仍須負起動保法所規範的相關責任。依動保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應提供動物適當的生活環境;並依第20條規定,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須由7歲以上的人陪同,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指出,網路流傳的狐獴疑似由附近牧場所飼養,將派員前往了解並依法要求改善。若涉及營利性的動物展演行為,依法須事前取得許可,動保處也將釐清其營業型態,是否符合免經許可的動物展演類型、方式或場所。若查有未經許可即進行動物展演情形,已違反動保法第6條之1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農場業者強調沒有養狐獴。
民眾在臉書po出照片,稱在台中市沙鹿區郊外發現5隻野生狐獴,照片引起許多網友好奇,更有人到附近農場想觀看,造成農場業者困擾;農場業者表示,附近常有民眾帶寵物到都會公園散步,狐獴家族應該也是民眾帶去散步「放風」,當天就帶走,該農場沒養狐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