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布,從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年底,電池產品(含動力電池及儲能電池)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9%下調至6%;2027年1月1日起,電池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歸零。
分析師認為,這項政策的公布,表面上減少對電池行業的出口補貼,有助於解決電池產業「內卷」問題,大陸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領域,在低價競爭、技術模仿加上過度依賴政策補貼,導致許多中小企業難以脫穎而出,技術創新動力不足,透過下調退稅率,進一步推動行業淘汰低階產能,轉向研發技術含量更高、附加值更強的產品。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大陸出口退稅制度自1985年4月1日起實施,電池類產品隨出口退稅體系同步適用。1994年增值稅稅制改革後,電池出口退稅按增值稅退稅規則執行。
早在2024年12月1日,電池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9%,今年4月進一步調降至6%,明年更是完全取消退稅。
上海證券報報導,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表示,出口退稅政策最初是為了鼓勵行業發展,受技術不斷進步和規模擴大的影響,目前電池成本已經大幅下降,所以取消出口退稅政策相對比較合理。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