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 1 月

興櫃股、零股 納擔保品

台灣證券交易所為進一步提升投資人資金調度彈性,並因應金融科技數位化趨勢,公告修正「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包含開放「零股」與「興櫃股票」作為抵繳擔保品,並新增「手機簡訊」與「App」等數位化追繳通知管道,相關制度將於今年3月30日實施。

證交所為配合多元抵繳擔保品制度常態化發展,此次修法放寬抵繳標的限制,新增零股及興櫃股票得作為抵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之標的。針對興櫃市場的報價驅動特性,辦法中亦明確訂定價值計算標準與維持率認定準則,確保在停止買賣、暫停交易或當日無成交紀錄等特殊情事均有公平透明的計價依據。

同時,為強化授信風險防禦韌性,修正條文賦予證券商收受抵繳標的之裁量權,要求證券商應訂定具體風險認定標準及最低收受金額。這項制度調整除提升投資人資產的運用效率,併兼顧證券商風險控管需求。

為提升市場運作效率,這次修正同步優化通知機制。未來證券商辦理追繳通知,除現行方式外,新增得采「手機簡訊」及「公司行動裝置應用軟體(App)」辦理。此外,為簡化實務作業流程,除姓名與身分編碼外,投資人可透過電子憑證認證方式辦理基本資料變更。

金管會前於2025年4月7日以函令方式,允許投資人經授信機構同意得以具流動性擔保品補繳差額。隨此次操作辦法修正公告,多元抵繳擔保品正式邁向常態化。為利政策銜接,前開金管會函示暫行措施將自2026年3月30日起停止適用,由新修正規章接續規範。

證交所表示,透過此次規章制度的優化,預期能進一步強化市場韌性,提供投資人更便利、透明且與時俱進的交易環境。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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