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0 12 月

大陸三部門聯合發布:不得拒收現金!2026年2月起施行

面對大陸老年人因不會使用智慧手機,或是外國人不會使用「掃碼支付」,遭到商家拒收現金的現象,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簡稱「規定」),明確自2026年2月1日起,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機構及各類經營主體,不得隨意拒收人民幣現金,不得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措施。

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該規定的公布是為了為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防範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支付服務需求,構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發展下的現金便利流通環境。

「規定」共19條,聚焦現金收付服務中的突出問題,作出了一系列針對性規範。其中支付選擇權保障成為核心亮點,明確除法定特殊情形外,所有提供面對面服務、人工收款或線上預約線下交付的經營主體,必須支持現金支付,不得要求或誘導他人拒收現金。這代表超市、餐飲、景區、學校等高頻消費場景,不能再以「只支持掃碼支付」 為由拒絕接收紙幣和硬幣。

針對無人值守、一卡通管理等特殊場景,「規定」作出柔性規範:自助服務設備需滿足在無法使用移動支付、網路故障、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下的現金支付需求;針對園區、景區、學校等「一卡通」結算場所,必須提供便利的現金充值和退卡服務;同時採取轉換手段收取現金的,不得收取轉換手續費。

在金融服務保障方面,「規定」明確具有經營性質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必須辦理現金存取業務,配備足量現金自助機具。針對「零錢兌換」問題,要求銀行對一次性持有大量硬幣、小面額紙幣兌換的,提供預約或分批次辦理服務。

維權機制的完善同樣值得關注。「規定」明確社會公眾遭遇拒收現金行為、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措施時,可保存證據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投訴維權,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並聯合公示處罰結果。

此次「規定」的公布,是對當前現金流通領域突出問題的回應,具有強烈的現實必要性。隨著移動支付的廣泛普及,部分經營主體為降低管理成本、追求操作便利,逐步取消現金收付通道,甚至明確張貼 「拒收現金」標識,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更給特定群體帶來極大不便。

2025年1月,人民銀行就曝光兩起典型案例,河南省金版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管理的學校師生服務部,拒絕在校師生使用現金消費;中國郵政集團鄂州市分公司則拒絕客戶以現金支付快遞費,兩家單位分別被處以人民幣2萬元和1萬元罰款。與此同時,在醫療繳費、交通出行、日常消費等領域,老年人因不會使用智慧手機被拒收現金的情況時有發生,數位鴻溝與支付歧視問題日益凸顯。

在「規定」制定過程中,監管機構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在本規定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25條有效回饋,多數已被採納吸收。公眾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建議明確「無正當理由」、「差別對待」等關鍵表述的具體情形;二是希望細化餐飲、交通等重點民生領域經營主體支持現金支付的具體要求;三是提出應明確拒收紀念幣、停止流通人民幣或因對真偽有異議而拒收的免責條款。這些建設性意見均在最終發布的「規定」文本中得到了體現,使得規則更為清晰,也更具操作性。

面對大陸老年人因不會使用智慧手機,或是外國人不會使用「掃碼支付」,遭到商家拒收現...
面對大陸老年人因不會使用智慧手機,或是外國人不會使用「掃碼支付」,遭到商家拒收現金的現象,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簡稱「規定」),明確自2026年2月1日起,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機構及各類經營主體,不得隨意拒收人民幣現金,不得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措施。圖為北京市民在超市結帳向店員出示支付寶。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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