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期貨交易所公告調高金居期貨契約(PQF)及元晶期貨契約(RLF)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分別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二倍及1.5倍。本次調高系二者分別經櫃檯買賣中心及證交所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依規調高二者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自今(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于于12月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台灣期貨交易所公告調高金居期貨契約(PQF)及元晶期貨契約(RLF)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分別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二倍及1.5倍。本次調高系二者分別經櫃檯買賣中心及證交所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依規調高二者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自今(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于于12月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