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检署。(资料照)
男子廖建富曾伙同张姓高中同学,由张男扮演苦主,将双脚侵泡在放满干冰的桶子内自残截肢企图诈保,廖已被判刑6年定谳;检调侦办时意外在廖建富手机看到1段人形火球影片,追查发现,廖建富另涉与吴姓大学同学共谋,以自焚方式自残诈保,再由吴母申请600多万元理赔,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诈欺取财等罪起诉廖、吴与吴母。
检方调查,廖与高中同学张男谋议诈领保险金,由张男自2005年10月至2023年1月间,向5家保险公司投保8张保单;2023年1月26日至27日,2人先一起买干冰,再由张男双脚赤足泡在放满干冰塑胶桶中10多小时之久,最终,张男受有双侧小腿以下4度冻伤并腔室症候群并骨缺血性坏死、败血症、横纹肌溶解症等伤害而截肢,两人之后向5家保险司诈保,仅1间保险公司被骗23万多元保险金,另4家保险公司诈保4103万元未遂。
本案一、二审法院均依「伤害成重伤罪」、5个「诈欺取财未遂罪」,判廖男6年徒刑定谳;至于诈保不成而遭截肢的张男,只能穿著义肢生活,一审认定他始终坦承犯行,且与所有保险公司和解,判刑2年、缓刑2年确定。
检警在侦办这起干冰诈保时,另外发现1段疑似自焚影片,经追查发现,原来廖建富在2022年7月间,竟与另一名吴姓同学合作诈保,他当时带著酒精、打火机、瓦斯喷枪到吴的租屋处,由吴男穿上浸泡过酒精的衣服,持瓦斯喷点燃地上的电土自焚。
吴受有头颈部、胸腹、背部及四肢多处2至3度烧伤,达体表面积54%的伤势(3度烧伤占21%),经治疗后仍严重影响皮肤排汗功能,最后由吴母向6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大多以伤势可疑等理由,拒绝理赔,其中富邦产险拒赔600多万元,吴男告上法院,主张因为遭黑道迫害,想去霉运而于住处进行过火仪式时不慎引燃衣物造成受伤,一审法院判富邦产险要依约给付保险金,双方仍在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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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