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林姓居服員,趁幫女子拔罐伸手摸胸,還酸:「妳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上訴二審判決駁回。(情境照)
台中林姓居家服務員平時照顧一名行動不便老翁,2023年1月卻趁幫老翁罹患腦性麻痺女兒拔罐,將手伸進內衣撫摸胸部、乳頭,女子出手制止時林男竟說:「妳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林男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女子前後供述一致,且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認定林男犯案屬實,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徒刑;林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事證明確,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居家服務員平時照顧行動不便老翁,其女兒因腦性麻痺行動不便,平時以輪椅代步,林男2023年1月23日到老翁家提供居家照服時徵得女子同意幫她拔罐,卻趁女子父親在客廳,母親外出倒垃圾時,在廚房將手從毛衣領口伸進女子胸前摸胸,女子察覺出手制止,口喊「不要」,林男卻繼續觸摸右胸及乳頭,還說:「妳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直到女子再奮力頂開,林男才鬆手,女子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林男在審理時坦承幫女子拔罐,並站在輪椅後方有觸摸身體的行為,但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辯稱因女子告知肩胛骨會酸痛,出於治療或幫助舒緩的動機而按壓女子鎖骨,只有把衣服稍微拉開一點看肩膀拔罐情況,並沒有摸胸。
辯護人則稱,本件僅有女子單方面指控,並沒有其他證據可證明林男有猥褻行為。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子前後供述都一致,且當天林男也有幫女子母親拔罐,卻沒有要求看拔罐後的情形,唯獨趁女子獨自在廚房要求看拔罐效果,明顯悖於常情,且兩人之前也沒有嫌隙或不愉快,沒有動機誣賴他,事後鑒定達創傷後壓力癥狀的標準,並達重度憂鬱有自殺念頭,認定林男不顧女子抗拒,對女子有強制猥褻行為。
一審法官審酌,林男對罹患腦性麻痺的女子有強制猥褻行為,且事後否認犯行,並沒有和女子進行調解賠償,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徒刑,林男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違反女子意願,強制猥褻事證明確,犯行足堪認定,判決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