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7 1 月

買219萬房送72萬黃金 他借錢出首付 現在慘了

陳師傅在浙江紹興一個樓盤買了套119平方的房子,總價219萬元人民幣(約31萬美元)。他說,銷售承諾買房送價值72萬元的黃金,五個月了還沒兌現。陳師傅表示,他連首付的錢都是借來的,現在負債400多萬元,壓力太大了。

綜合1818黃金眼、網易號「粵知訊」報道,據陳師傅透露,當初決定購買這套房子時,銷售人員拋出的「送72萬元黃金」承諾是關鍵吸引力。對於普通家庭而言,72萬元的黃金相當於購房總價的三分之一,這樣的優惠力度確實令人心動。當時陳師傅手頭並不寬裕,但為了抓住這份「福利」,還是咬牙四處籌措首付資金,甚至不惜背負債務。本以為入住新房後就能拿到承諾的黃金,要麼變現緩解還款壓力,要麼作為資產留存,可沒想到,簽完購房合同、辦完相關手續後,銷售人員口中的黃金卻沒了下文。

「從付首付到現在都五個月了,每次找銷售問黃金的事,對方不是推脫『正在走流程』,就是說『領導還在審批』,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兌現時間。」陳師傅無奈地說,如今他每月要償還高額房貸,加上當初借首付的欠款,總負債已經達到400多萬元,「每天一睜眼就想著欠錢,壓力大到睡不著覺,早知道承諾兌不了現,當初根本不會借錢買房。」

對此,不少網友吐槽,「現在開發商的促銷套路太多了,口頭承諾全是畫大餅,根本不可信」、「400多萬負債可不是小數目,銷售為了賣房真是毫無底線,必須讓開發商給個說法」、「之前買房也遇到過『送家電』、『送裝修』的承諾,最後要麼縮水要麼不兌現,一定要寫進合同才靠譜」。

針對這起購房糾紛,報道提醒,在購房過程中,遇到開發商或銷售人員承諾的「購房福利」(如送黃金、送裝修、返現等),切勿輕信口頭約定,一定要要求將相關承諾明確寫入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兌現時間、具體內容、違約責任等關鍵信息,同時留存好溝通紀錄、宣傳數據、錄音錄像等證據,避免後續出現「口說無憑」的情況。一旦遇到承諾不兌現的情況,要及時與開發商協商溝通,協商無果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向住建部門反映,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勿忍氣吞聲。

送黃金,常被用來當作推銷的噱頭。示意圖。(取材自海報新聞)

示意圖

據報道,對於開發商而言,促銷活動本是吸引客戶的手段,但若以虛假承諾誘導消費者購房,不僅違背誠信經營原則,還可能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報道說,相關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房地產市場促銷活動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口頭承諾不兌現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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