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資料照)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任內涉嫌收受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陳冠滔父子賄賂198萬元,向台電施壓爭取饋電容量,鄭另有601萬餘不明財產,台北地檢署今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等罪起訴鄭等6人,並將在押的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3人移審台北地院。承審法官傍晚開接押庭,鄭亦麟承認收賄、洗錢罪,希望300萬元交保;法官傍晚8時許諭知鄭亦麟300萬,陳健盛、陳冠滔父子各200萬元交保,皆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鄭另須接受個案手機科技監控8個月。
北檢今起訴6人,除在押3人,還包括鄭亦麟的父母鄭伍廷、李佳珍、胞弟鄭兆麟;起訴書並斥責鄭亦麟「操控台電公司人員如線偶、視電力如私產」,具體求刑14年。
接押庭訊時,鄭亦麟坦承收受陳健盛父子198萬元,他願意認罪,陳姓父子起初對他說是介紹投資人的仲介費,後來向他表達申請用電有困難,他就協助向台電關心申請進度,他們沒明講要他去向台電關切,但不可否認他確實有向台電蕭姓副總關切、為東煒爭取分批供電。
鄭說,他承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罪,尊重且接受法院的法律認定,他希望能300萬元交保,也願配合科技監控等配套處分。至於現金存款601萬元涉財產來源不明罪,他說包括朋友還款、代墊費用、租金、家人給予、弟弟借款、動物救援預備金、民間工作收入、演講及講課收入,待逐一核對後再決定答辯方向。
陳健盛僅承認違反商業會計法,否認行賄。陳健盛說,198萬元是介紹機房用地投資人的仲介費、不是賄款;他今年初心臟裝支架手術,在看守所染上開放性肺結核,收押期間曾2度戒護就醫,而他妻子中風、氣喘、阿茲海默症也需人照料,他希望能200萬元交保。
陳冠滔亦否認行賄、僅承認作假帳,與鄭聯絡是要向他請教電業的事,匯款則是仲介費。
檢方調查,2021年間,陳健盛父子計劃設立「網路資料數據中心暨儲能設備」,向台電申請新設東煒潭美C/S案,但台電考量內湖的電力狀況,無法核准供電,陳遂找鄭亦麟協助。鄭向台電蕭姓副總經理關說,核准東煒32MW(千瓩)電力;隔年鄭再度關說,助東煒取得42MW電力。
北檢調查,陳家欲提供220萬元「顧問費」,鄭亦麟擔心曝光,與父母與胞弟合謀簽立虛假的顧問契約,分23次提領現金收取。檢方另查出鄭亦麟的帳戶冒出不明財產601萬元,與收入顯不相當,鄭無法合理說明。北檢今偵結起訴6人,移審在押3人。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