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事實證據採信「假證」判案,瓦房店法院高興利公然蔑視法律?
本站訊 自古以來,就有「官憑文書私憑印」的說法,這既是一句俗語,也是一個最基本的常識。其意思是在公家事務中,以官方的文書作為憑證;而在私人事務中,則以印章或印記等作為憑證。這句話強調了無論是官方還是私人場合,辦事都應依據可靠的證據或文件。
然而,在遼寧省大連市下轄的瓦房店市法院,卻冒出來這麼一個法官,對大量加蓋了公章、有證明力的證據連理都不理,卻採信沒有任何機構蓋章確認,更沒有任何專家簽字承認的一張廢紙定案。這名法官的名字叫高興利。當事人質問其採信的《研判意見》是否加蓋公章時,這位法官大人居然稱:我一年辦案300多個,忘了。有律師看完判決書和所謂的《研判意見》後驚呼:這位法官採信的是《研判意見》涉嫌假證、偽證,已經涉嫌枉法裁判犯罪!
沒事家中坐 禍從天上來
向媒體反映此事的是號稱資深記者的媒體人李廣均,曾用名李廣鈞,又叫李廣軍。大量證據證明,李是一位從事新聞採訪、編輯30多年的資深媒體人,曾經在中國經營報、新華社吉林內參、關東周報等多家官方媒體工作。
李廣軍向媒體介紹:2022年12月6日前後,因一位遼寧一家官方媒體老記者所求,他在自己管理的網站上轉發了今日頭條、騰訊等媒體刊發的關於瓦房店櫻桃樹大面積死亡事件的報道。第三天,即12月8日,大連殿龍農資銷售有限公司(簡稱:大連殿龍)即與他聯繫刪貼,因稿件所涉證據確鑿,而大連殿龍並沒有提供有力證據而未能刪除,他萬萬沒有想到大連殿龍竟然暗中起訴他名譽侵權!
據相關證據,2023年12月14日晚上,李突然從微信上看到一條消息,通知他微信零錢已被凍結,如有異議,可以與瓦房店市法院執行局聯繫,並留有聯繫電話。李左思右想了一整夜,也沒有想起來與瓦房店法院有什麼瓜葛。第二天上午,當他與瓦房店法院聯繫時,該院執行局一位周姓法官告訴他,你與大連殿龍有一個名譽權糾紛官司,我院做出的判決已經生效,判決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