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期货交易所公告调高金居期货契约(PQF)及元晶期货契约(RL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分别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2倍及1.5倍,本次调高系二者分别经柜台买卖中心及证交所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期交所依规定调高金居期货契约及元晶期货契约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自12月18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12月3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保证金。
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